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,依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,现对大名县名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,4,5-三氯苯胺、2,5-二甲氧基苯胺及3,4-二甲氧基苯胺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,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,并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(一)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大名县名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,4,5-三氯苯胺、2,5-二甲氧基苯胺及3,4-二甲氧基苯胺生产建设项目
建设性质:改扩建
建设内容:投资6000万元改建原三氯车间、加氢车间东侧闲置装置,新建4座仓库,年产2,4,5-三氯苯胺500吨、2,5-二甲氧基苯胺300吨、3,4-二甲氧基苯胺100吨。
(二)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大名县名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;
通讯地址: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(西区)常元公路西侧;
联系人:候工,17831937933;邮箱:1399814143@qq.com。
(三)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环评单位: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;
通讯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;邮政编码:050051;
联 系 人:刘工; 邮 箱:hbqzsanbu@163.com;
联系电话:0311-83033190; 传 真:0311-83033191。
(四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见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附件。
(五)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附件: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
大名县名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
2023年6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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